1.指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并于近期回国,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国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4)在海外国际知名企业或中国知名企业海外机构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各类人才;
(5)在海外定居一年以上且取得本科以上学位的外籍人才。
2.海外人才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3.海外人才注册的企业地址须在人大园区内;
4.企业注册资本中实缴现金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留学生或其留学人员创业团队实缴现金不低于30万元(含)人民币;实缴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占股不低于30%;
5.申请入园的海外人才应是企业创办者或技术牵头人,其技术在国内或国际具有领先水平;
6.申请入园的企业应属文化创意、高新科技领域;
7.所申请入园的项目应产权明晰,有较好的市场前景,项目技术领域符合北京市重点发展和重点支持的产业方向;
8.申请入园的海外人才每年在园区内工作的时间不低于60个工作日。
9.若申请项目为已注册成立的企业,入园前成立时间不超过1年。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1.入园申请表(通过http://www.cyruc.com/线上提交);
2.海外人才的身份证、护照或绿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4.海外人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
6.项目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技术鉴定证明或完整的技术资料(如有,应提供)。
注: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二、若为已注册成立的企业,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自主技术、知识产权或专利证明复印件(如有,应提供);
3.公司章程复印件;
4.验资报告复印件;
5.企业财务报表(上一年度及近三个月)复印件;
6.其他有关材料:如软件著作权证书、企业资质、成果鉴定书等(如有,应提供)。
说明:
1.面谈和评审环节需要由海外人才本人参与,不可由其它团队成员替代;
2.海外人才项目可根据项目评审结果选定办公场地(文化/兴发独立办公室,或者工位);
3.选定办公场地的时间在签订合同之前均可。签订合同之后按照合同标明的房间入驻。
联系电话:010-82509532/62514010
邮 箱:cspruc@ruc.edu.cn
地 址:中关村大街45号兴发大厦1010